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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1979 发表于 2007-7-3 17:31

监理人员的难处

在工地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U!F7z3s'|&X
现在工程已经进入外保温施工阶段,可是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人员上岗证、分包厂家资质等资料还都没有报监理,于是我就与现场监理交谈了几句:
M!Yaf| 1、(问)施工单位为什么干到现在还没把前期资料报齐?
Xt+h"F C4LK)YJ 答:他们把前期资料拿到公司盖章、审批去了,一直没有回来。\L7B m8H
2、(问)前期资料不齐为什么让施工单位施工?
#mkp;H4F%An?/j1H 答:是建设单位让开工的,建设单位负责人说怎么都行就是不能停工。如果你要求停工建设单位会给监理公司经理打电话要求换人。
$H(fA.p9W "b ?xw5N C-C
[size=4][color=Indigo]如果你遇到上述情况你会怎么办?[/color][/size]
L dfL oZ{(G5oe
S:U#RwUM6[6B G [color=DarkOrchid][size=4]也可以发表一下你在现场遇到的难处。[/size][/color],MB_ i?O3e+XqmT
^E8[ m#B m9t#~4r2k B
[size=4][color=Blue]回复有针对性或有实质内容的有奖[/color][/size]:kM4V)l\`C5d

]\X.Je ^a [[i] 本帖最后由 whe1979 于 2007-7-3 17:35 编辑 [/i]]

jiaozuowxj 发表于 2007-7-3 17:52

施工单位难干,监理也难干啊,毕竟也是给人家打工的。建设单位有时为了赶工期或者有不可说明的原因都会这样干,没办法。这就是现状

晴空一鹤 发表于 2007-7-3 17:55

监理单位目前在我们国内是个尴尬单位,介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难以立足,尤其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关系“很铁”的话,就更不好做了。遇到老五所说的这两种情况,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也不是不可协调处理的,就看手段如何了。停工确实行不通,任何一家建设单位不会答应,但如果涉及比较大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就不会偏袒施工单位了,你可以找施工单位的毛病啊,新帐旧账一起算,下发监理通知,同时必须给建设单位一份。)yt7B-C6| `M{
      外墙都开始做保温了,居然施工组织设计还没有报审。其实应该在基础验收阶段就得卡他们,你可以不给签字盖章啊,理由是资料不全。就目前这个施工现状啊,有两个途径:一是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必须补齐;二是找甲方代表说明厉害关系,没有施工组织设计就像没头的苍蝇,影响工程质量,再者资料不全也影响交付使用。
"mG dv$s \
lht:A:V z      其实关键一点就是你监理单位也必须和建设单位领导搞好关系,没有建设单位的支持,你们的工作很难进行。我们国内就是这么个国情,个人不能改变社会,就必须学会适应社会啊!我们中国的“关系学”值得好好研究一下啊,这是我们的“国粹”。

ywlyo 发表于 2007-7-3 18:09

搞那么多手续有什么用呀 w2s r9C#^]
审核,盖章,烦了:Q :Q

xujun007 发表于 2007-7-6 10:30

监理要重点抓实在的工作,讲求实效

lilyken 发表于 2007-7-6 10:34

回复 #1 whe1979 的帖子

:handshake 中国建筑规范化管理还处在起步阶段,我的个人意见是这样的。首先:作为一个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是怎样让工程顺利的按要求完成。第二:工作中不应该在责任上去互相推委,要务实处理。第三:项目管理中应缓和矛盾,利用项目上的协调机制合理的去解决问题。 {(K%]:Fk'@
      推荐处理方法: J6Wt)gFd
      针对此种问题,召开一个由各方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此问题相关的各个单位)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议;在会议上明确提出上述的二个问题,综合各方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完成时间、责任人、责任单位等等。这样既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又很好的缓和了矛盾;让各方的工作更加和谐~!
6pCs]/z:F4z\P       个人意见,供参考~!

ssyaaa 发表于 2007-7-6 11:12

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人员上岗证、分包厂家资质三个东东其实是基本的东西,不是很难做到的,施工单位不上报说明姿态有问题,可以不停工,但是可以采用不予签字计量等手段进行制约。

power2050 发表于 2007-7-6 13:40

如今现场监理的地位越来越低,,特别是我们这种小监理,有时候还得看人家脸色行事,呵呵,讲究效益还得从制度上有所改进。

ZTS1001 发表于 2007-7-6 14:23

随行就市,目前就是这个阶段,会越来越好的!

nniubin 发表于 2007-7-6 16:41

我觉得还是按照监理人员的职责去做,如果有问题应该去法庭,
+p,O6`6\2P 我国在监理方面制度及人们的观念有很大出入,国际工程中已经吃了那么多亏,该醒醒了

wanrui8000 发表于 2007-7-6 17:00

作为施工单位的,我想说的是监理遇到的情况比施工单位好多了。 真正在施工单位的工作要应付监理业主,质检。那个陪不好就是麻烦来了。尤其是天天在一起的监理,其实有时挺恨干施工的。遇上个好的监理组还是幸福的。像我们只有把监理组长混好,下面人的事情 才好干。我就在江西和监理吵过,他就是不让施工,业主要进度。我们的质量也不错,但是监理不支持,晚上不让报验。早上八点之前不上路。后来实在忍不住了,才和他吵了,想搞走。但是不行了,把我搞走了,不过当时走的时候还是很光荣的,因为一帮兄弟们很支持我,我走了,当时就有两兄弟一道。随后又有几兄弟走人,不在那个项目部伺候了。搞的我们经理意见很大。我当时就和他说了,要一古坐骑把那个监理搞走,下面好几个兄弟都说和他在一起没办法合作经理不听。现在前两天工程结束到我现在的项目部碰到我还说后来被整死了。我现在的项目部把组长马屁排的:lol :lol ,监理门上路根本不说什么。

子弹时间 发表于 2007-7-8 17:50

监理就是个两头难的行业``还希望国家能多出点政策来保护我们这行```

joey_0504 发表于 2007-7-14 22:20

大伙说的也有很多在理,我觉得应该在搞好业主关系的同时,尽可能作好桥梁沟通协调的作用!把重心落到施工单位经理那去,毕竟监理敬业主,施工方总的而言也是有所敬监理的,和施工单位经理沟通好,把他们和业主拉到一起私下好好谈,尽可能起到借力打力,两边得利的好效果。

jasontech 发表于 2007-7-21 13:48

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归根到底还是没得到业主的支持,这种情况确实太不利了!业主要的是工期,但是提供施工组织计划等资料是施工单位应尽的义务。这种情况如果上级细追究起来,对于业主也是不利的。
qMam|&r 建议:
#P6P j9UBu 1,对施工单位下整改通知书,并说明如不补齐将下达停工通知。Iv \ f9f|Ck/`
2,说清后果,说明这样做的理由,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基本建设 发表于 2007-8-28 18:08

本来监理就是舶来品,和国际接轨不成功,现在是四不象。质量监督站基本退出现场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公司的权限只限于质量,这样对监理不利,监理对施工单位控制力度不大。建设单位强调进度,关心质量。至于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人员上岗证、分包厂家资质等资料到外墙都开始做保温了还都没有报监理,这是监理要求不严,及建设单位不配合有关系。看来中国学什么都学不象。

李泮程 发表于 2007-11-12 08:56

哎,一声叹息啊!!:L

在一次 发表于 2007-11-12 09:00

一声叹息啊?sl(c ^f7Y
不是一生就好啊~~~~~

cococy 发表于 2007-11-12 09:03

停工是要花钱的,而且延误工期,施工方肯定不办啊!wnwN.Exx3R
监理也没办法!

fwh2228 发表于 2007-11-15 10:00

把事情上报业主,请业主支持;或在工地例会上形成会议纪要;或不宜计量。

hesonchang 发表于 2007-11-18 20:37

监理作为中间人,在建设方和施工方要寻求一个平衡,既不能太死板又不能太放任,大原则就是在满足标准的前提下为双方实现共赢!

shatzliye 发表于 2007-11-30 08:27

我刚从学校毕业出来 其实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层出不穷
#T;K2Ah8x 关键是中国的监理制度 体制非常不健全 就像夹心饼干一样*j9ZjG1n)zBj2Py
如果真照FIDIC条款那样 工作环境就好多喽

dongweibing 发表于 2007-12-25 20:02

我也是做监理的,这种事不是个例,是普遍现象.我个人认为在工程会议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应该提前约好,三家负责人吃饭,吃饭是手段,谈事才是目的.在饭桌上把这事跟甲方,跟施工单位说出厉害关系,大家都要达成共识,这样在会议上也比较执行的顺利,在以书面形式确认.
5R"P b(up]OE        监理说白了就是服务行业,那个关系都不能搞僵,这也是目前解决问题的办法.

dkslee 发表于 2007-12-30 18:31

现场监理有责无权,我曾经一直做现场监理,太苦太累了.

fmt818 发表于 2008-4-19 12:17

从我个人从事建筑行业的经历中,我觉得监理这个行业其实是最难做的工作,"中间人"是夹在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如果说建设单位从本质上都是很重视监理单位的话,那监理单位的工作还是可以很顺利的做下去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关系很"铁",好得不得了,那监理的工作就难做了,就算你急了发监理通知单,人家施工单位也不睬你,所以监理的地位其实真的应该好好的调整一下了.

9633966 发表于 2008-8-9 14:17

有苦无处说,我现在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是同一个老板,苦恼了3年了,还得苦下去最短也得2年,按章程也没用,开发商直接找上级领导,我发的通知和整改完全可以说是没用的!!:L :L

黑领工程师 发表于 2008-8-16 12:30

在中国,一提到管理,在人的意识里就是“以人管理人”的模式,“以法律制度管理人”就成了书面装饰,我国法律关于监理的权限和职责说的很详细,可是执行起来就大打折扣,变了样。很实际的一个例子:设计阶段监理也是监理任务之一,但是实际上设计不管监理管,直接归业主管。这就是目前中国特色环境下的工程监理现状,如果要改观就的从意识形态上改变。做到完全的以法律制度办事,而不是以“父母官管理”模式,法律规章制度是绝对处于比“父母官”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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