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安全出口是否可以共用
《建规》3.8.3条:……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b]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b]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S k UX q;j e1U[/b][/b] 如两个分区的这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是否可以通过公共走廊通向一个共用的楼梯间通向室外[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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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wf18553zs 于 2008-5-12 10:59 编辑 [/i]] 从规范的角度严格上说这是不行的,至于理由,我得好好想一想。 应该不行吧,从条文解释上看,设2个入口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中一个被烟火封住,可以从第2出口疏散。如果共用的楼梯间起火的话,怎么疏散呢?3h1J A4J[7g4a5Z
还有2个出口的水平疏散距离还要满足5米的要求,所以我认为不可行。 不行,必须直通室外 两个分区直通室外的出入口必须是独立的楼梯。你说的那种方案,楼梯只能用于一个分区,另一个分区通过甲级防火门进入前室,算是借用。最近刚碰到一个项目高层建筑地下车库相邻分区借用出入口就是这样处理 我们这可以公用一个安全出口(在有两个出口前提下),但必须设防火门与其它隔开 从规范的角度说这是不行的,必须直通室外, 如果这样都可以的话相当于防火分区面积可以扩大一倍 我附了个图 一步楼梯只能算一个出口 [quote]原帖由 [i]wumisea[/i] 于 2008-5-16 14:50 发表 [url=http://bbs.jzcad.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59329&ptid=52905][img]http://bbs.jzcad.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两个分区直通室外的出入口必须是独立的楼梯。你说的那种方案,楼梯只能用于一个分区,另一个分区通过甲级防火门进入前室,算是借用。最近刚碰到一个项目高层建筑地下车库相邻分区借用出入口就是这样处理 [/quote]
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作为”只能算一个借用的出口,0s!G"R9`Q*^ ? V
不算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这是必需的。 绝对不可以,公共部分破坏了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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