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来搞去。。终于把自己搞懵了。。。
高规GB 50045-95中:H!saB[bu6.1.9 高层建筑内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高层建筑首层疏散外门的总宽度,应按人数最多的一层每[color=Red][size=4]100人[/size][/color]不小于1.00m计算。首层疏散外门和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6.1.9的规定。
我查了半天也没发现怎样计算人数。。。。。。[color=Red][size=4][i]难道是按建规计算人数,再按高规计算宽度吗?[/i][/size][/color] 唉。。。看来不能连续工作23小时啊。。。。洗了把脸有清醒了。.N_Zw7~l-q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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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是否应该按建筑性质去参考相应的规范呢?比如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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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条 商店营业部分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来确定:
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
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
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 是的,不同的建筑有不同的人数算法,工业建筑的话就看工艺要求的人数规模 看来搞规范的人也要洗脸清醒了。。。。为什么不直接跟相应的规范接轨啊?翻来翻去的不嫌麻烦吗?
再说了,各单项的规范更新也不是很及时的,老的数据也应该及时调整,随着防火新产品、新技术的应用,像疏散人数、折减系数等都可以放宽的。看看现在的商场,很大一部分面积都留给防火疏散了。。。浪费啊。im)o&xl @f*yZ(A
真正火灾来临,其实用的着的是管理和人员素质。;{N}Mfp2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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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火灾同时在商场内的各个分区发生吧?
回复 4楼 tomboy007 的帖子
是小规模的三、四层商场,很大一部分面积都留给防火疏散了。。。浪费啊。-cpj2g(V'X/{l|6kv[[i] 本帖最后由 干果子 于 2008-9-8 10:37 编辑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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